古语有云: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”但在法律红线前,非法捕捞的“鱼”、野生保护动物的“熊掌”,皆是触碰不得的“祸端”,切莫因贪念以身试法。今年以来,崇明警方紧盯生态领域违法犯罪,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、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15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。
2026年1月下旬,崇明警方根据线索获悉,辖区内某水闸南侧长江水域有人进行非法捕捞,经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,该水域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。崇明警方随即派员赶赴现场,当场抓获黄某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,查获渔获物170公斤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明知长江流域禁渔情况下,仍使用定置三重刺网2顶(属禁用工具)、橡皮艇1艘,纠集多人数次驾车前往该水闸附近,驾驶橡皮艇至长江水域使用刺网进行非法捕捞。目前,黄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重拳整治水域非法捕捞的同时,崇明警方也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,于6月成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,抓获江某某、周某某、唐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,查获熊掌4只。经区林业部门鉴定,涉案熊掌系黑熊熊掌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。
经查,2026年6月,江某某出于宴请食用的目的,委托周某某从外省市购买4只熊掌,存放在家中冰柜,后送交宴请对象。目前,江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两起案件,两种贪欲,直击生态违法犯罪的利益根源。古人追求的“鱼与熊掌兼得”,本应是正向美好的人生期许,绝非觊觎渔利、熊利的妄念。贪心作祟,必将付出法律代价。
警方提醒:保护生态资源是每位公民的责任。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渔业管理、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切勿心存侥幸,触碰法律底线,坚决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。崇明警方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打击此类违法犯罪,守护上海生态安全。


